E立方柔性ERP系统之“成本对象的设置”
2020-03-26 15:06
    成本对象是企业为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而确定的对象,成本对象的属性决定了成本计算的方法,在E立方柔性ERP系统中提出了四种成本计算方法:品种法、分步法、分批法、分类法,因而也提出了四种成本计算的对象。
    成本对象界面上有两个录入栏需要注意:“实际成本BOM”、“标准成本BOM”,其中“标准成本BOM”在成本分析系统中使用,或在实际成本系统“结转式成本还原”功能中使用。两个BOM录入栏规则:只能选择已审核或已使用的BOM,如果选择了具体的BOM,则在计算时按设置的BOM取值计算;如果没有选择BOM,则在计算时默认取物料对应的已使用BOM,如果没有使用状态的BOM,则取审核状态的BOM。如果用户经常变换BOM的使用状态,建议此处不选择BOM,由系统自动查找。
1、 品种法、分步法成本对象
    默认为取物料属性为<自制>并且计价方法为非分批计价法的物料(作为预设),为保持品种法、分步法的成本对象与自制物料一致,不允许直接在成本对象资料中增加品种法、分步法的成本对象,新增自制类物料时自动增加对应的成本对象,此类成本对象不允许修改、删除,只能通过对自制类物料的修改、删除的操作实现成本对象的修改、删除。
    当成本对象为自制类物料时,成本计算方法默认为“品种法”。
2、 分批法成本对象
    只有物料计价方法为“分批认定法(批内移动平均法)”的自制类产品才能被定义为批次成本对象,批次成本对象的批号为必录项。
    目前系统暂不支持分批法,如果您有需求,可以与我方联系。
3、 分类法成本对象
    可选多个物料计价方法为非“分批认定法(批内移动平均法)” 、“分批认定法(批内先进先出)”、“分批认定法(批内加权平均)”的自制物料作为一个类别成本对象,对应的明细产品必为两个以上,需录入各明细产品的系数,需指定标准产品,标准产品的系数为1,标准产品只能选一个;录入明细物料时可以一次选中多个物料同时返回,在各明细产品中用户可以指定哪些产品是副产品,被指定为副产品的产品只能采用录入固定标准单位成本并以此作为单位完工产品成本的方式参与成本计算;被指定为副产品的产品不能同时被指定为主产品,且该副产品可以被循环领用,系统在判断是否存在嵌套领料和分析计算步骤时将不再考虑该副产品的耗用情况。
    目前系统暂不支持分类法,如果您有需求,可以与我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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